台鐵的授權

近幾年玩台鐵模型的朋友 (尤其是玩銅車的) 可能會注意到一件事,就是購車的成本提高了,除了原物料上漲和人力成本上漲 (這理由各行各業都適用 :p ) 外,其實還有一個因素,就是掛在模型車輛上的那個台鐵局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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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早期台鐵還沒有很重視商標授權的時代,大家愛怎麼掛就怎麼掛,因此在早期製作台鐵模型的廠商,多半都有掛台鐵局徽,市場上也有在賣台鐵局徽的水貼或轉印紙,供模型玩家客製自己的模型車 (尤其是早期都是由日系改裝的車,這種水貼或轉印紙就很好用)。

不過可能後來台鐵也注意到商標授權這件事,沒辦法,台鐵長期以來一直都是虧損狀態,得要找些收入來源來養活台鐵員工,所以除了生意特別興隆的便當事業外,找找其他的收入來源也是歷次局長的重責大任,現在台鐵很重視自家資產活化利用的業務,像是台鐵自己的土地、倉庫、站房等,在台鐵的網站上有很多的標租公告,希望能將這些有形資產出租以賺取租金收入,當然無形的資產也不會放過,商標授權就這麼來了。

台鐵的授權法源基礎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商標授權管理要點,以鐵道模型來說,商標授權依據為第 13 條第 28 項:遊戲器具、玩具;運動用具;釣魚用具、釣具袋;棋盤遊戲器具、紙牌遊戲器具;聖誕裝飾品、塑膠聖誕樹;遊樂園用大型電動機械設備;自動及投幣啟動之遊戲機;捕蟲網 (參考商標授權種類標準表)。

授權最重要的還是授權金了,依商標授權作業注意事項的說明,授權年限為 3 年,授權金為定價的 3%,但授權金總額未達一萬元者以一萬元計,以普悠瑪喔熊彩繪列車定價 12,800 元計算,授權金就是 384 元,若預定生產 100 組,那麼授權金就是 12,800x100x0.03 = 38,400 元,同時還要預繳履約保證金 10% (於授權終止時無息退還),還要在商標上標示「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商標授權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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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得商標授權後,商品就可以在自由市場流通而不會有法律問題 (商標侵權),但代價就是要多那 3% 的授權金,這個就像營業稅一樣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,無形中價格也會拉升,尤其是像台鐵列車模型這種小眾市場感受會更明顯一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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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在不只是在台灣,在日本以及其他地方也是一樣,以日本來說,日本廠商要出任何一款車之前都要先取得該公司或事業體的授權,才可以正式發售,這在知識經濟與無形資產商品化的現代來說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。例如在 Tomix 發售的 98987 列車套件上,就印有 「JR西日本商品化許諾済」「アドベンチャーワールド商品化許諾済」等字樣,表示已取得商標與車體彩繪的授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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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然不只是鐵模,其他各式各樣的商品都會有授權的情況,以廠商的立場而言,當然是要以數量來壓低授權費的成本,若數量不足以壓低授權成本的話,轉嫁給消費者也是不得已的,所以身為消費者的我們,也只好笑笑囉…